基  隆  德  修  宮     
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仙 公祖慈悲,保佑一方生民。歡迎瀏覽本宮網頁,接觸呂仙祖教法,更竭誠歡迎前來本宮參香。
 
  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
 

廟址:基隆市七堵區南興路44號3樓       電話:02-24560393

宮主:吳梓棋

 
  08:00-17:00開門  
 
        法會:每月二、十六消災

農曆4/14仙祖聖誕:農曆6月10日宮慶及安座日

7月中元普渡

每星期六辦事處理

下午2-5點  每月二、十六  誦經、消災、補運

 
 
   

 
 

    

 
 

呂    祖    生    平

( 文 出 木 柵 指 南 宮 仙 公 廟,作 者 張 寶 樂 先 生 授 權 使 用。 )

       呂洞賓,名岩,字洞賓,道號純陽子,唐河中府永樂縣(今山西省芮城縣永樂鎮)人。呂岩乃宦門之後,祖輩數世皆為朝廷顯宦。上祖呂子臧,隋末拜登州剌史,又 為南陽郡丞,後封為南陽郡公。至唐代,高祖呂諲,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贈吏部尚書。曾祖呂延之為浙東節度使。祖父呂渭為禮部侍郎。呂渭生四子,其中溫、 恭、讓皆居顯位。呂讓系呂岩之父,曾官拜海州剌史。
       呂洞賓生於798年(唐貞元十四年),卒年不詳,是唐末著名的道學家、醫學家、養生學家、書法家和丹經詩人。宋金以來道教各派特別是全真道尊其為師祖。
       呂洞賓自幼聰敏過人,過目成誦,出口成章。長大後「身長五尺二寸,喜頂華陽巾,身衣黃白衫,系一皂絛,狀類張子房,二十不娶。」會昌年間(841─846 年),呂洞賓參加進士考試落榜。直到862年(咸通三年),才考中進士甲科,年已64歲。曾任五峰、廬山、潯陽(今九江市)縣令。遊廬山偶遇鍾離權,浩然 發棲隱之志,棄官從道,結茅於廬山等處。後又到中條九峰山(今芮城縣大王鎮西堯村北後山)、終南山等處,潛心學道。曾遍遊江、淮、湘、鄂、魯、豫、粵、浙 等地,施醫治病,懲惡揚善,行俠佈道。
       任繼愈主編的《中國道教史》(1990年6月第1版,1997年7月第5次印刷)指出:「唐末五代的社會動亂,給修道之人的隊伍中,又增添了兩類人,其中 一類,就是仕途無望,歸隱山林,從道教中尋找寄託的人。這部份人中,有的是舉進士不第,遂退歸林下,有的是辭官而去,逃於世外。」「另有一類專修道教之方 術的人,以求在亂世中或生存自保,或救助貧弱。這類人雖然並不一定都是讀書人,但也同是借道教以度亂世。」「唐末五代所出現的這兩類追求道教的人物,可以 找到一個把這兩類人物融於一身,而又對後來道教發展影響最大的人類來作為代表,這個人物就是後來被傳為神仙的呂洞賓。」
       呂洞賓作為「對後來道教發展影響最大的人物」,在台灣南懷瑾先生著《中國道教發展史略》中,給予很高評價:「晚唐以後,有呂純陽真人,忽自崛起於道教之 間,卓然特立,歷宋、元、明、清千餘年而至現代,幾如太上老君的副業。自元朝以來,又被尊封為「孚佑帝君」,其聲望之隆,震撼中外,可謂唐代新興道教的革 命神仙,殊非張道陵、寇謙子、葛洪、陶弘景等先知所及」。「總之,呂純陽新興道教的宗旨與傳統,是以直接上承東漢時代正統道家魏伯陽的丹法為道統,大有擺 脫道教的宗教形式而別具風格。若從純粹的道家立場而言,以其比擬佛教禪宗派的大師,如百丈、馬祖、黃檗、臨濟師徒,並無遜色。由秦漢以來,迄于晚唐的道 教,一向皆在魚龍混雜、支離破碎的狀態中。自呂純陽以後,正統道家與道教,忽自別有一番面目。因此產生宋、元以後,道教各宗的道派與丹法,猶如禪宗在晚唐 以後,興起五家宗派的盛況,實在皆由呂純陽新興道教而開始」。因此,呂祖確是宋金以來新興道教的思想領袖。
       道教內傳說他遇苦竹先生,傳得高奔上聖之法;遇大素真君,傳得太玄日月之法;遇火龍真人,傳得天遁劍法。在長安遇鍾離權,經過「十試」,授金丹太乙之功。 他改劍術為「第一斷色欲;第二斷貪嗔;第三斷煩惱」。他改丹鉛與黃白之術為內功。以慈悲度世為成道的路徑,強調慈悲博濟為道,能修而行之者為仙。他和鍾離 權改變了修道著作理明法暗的狀況,第一次向人們披露了修道的具體方法,強調精、氣、神的整體修煉與陰陽五行觀念的結合,是改外丹為內丹的重要人物。
       呂洞賓懷有救世之志,認為人若能忠於國,孝友于家,信于交友,待下以仁,不慢自己,「不欺暗室」,以方便濟物,「以陰騭格無,人愛之,神鬼敬之,即此一 念,也與吾同」,雖不曾相見,「猶見吾也」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呂洞賓重視道德教育。從他的有關著作中可以看出,他吸收了儒家的道德教育思想,把忠孝誠信、 遜悌謙恭、仁義禮智作為道德教育的內容,而忠孝誠信則為核心。他說:「忠孝二端,為天地間第一根本。」「道中不止忠孝,而忠孝為行道始。」「莫大神通,全 在忠孝。」他認為,父母「十月懷胎」、「三年乳哺」、「自忍飢以飽其子,自受凍而衣其兒。」「欲報親恩,自當竭力盡心才是。」他還認為,「能孝即能忠,能 忠必先孝。」那些「信誠仁德,遜悌謙恭,心正神明,心正慧靈」的孝忠之人,自然有仙師引度成功。不僅世人應該如此,而且神仙亦然,「無不忠孝之神仙,無不 忠孝之佛祖。」他說:「(不孝親者)鳥獸弗若,在世則為人鄙賤,在國則為法不容。上而神瞋,下而鬼惡。或水火瘟厲鬼魅厄數難逃,甚而雷轟電擊,震屍毀體, 火水不受。」「故忠孝之人,朝廷褒之,史冊傳之,天道佑之,鬼神敬之。以視不忠不孝,顯被刑誅,陰遭鬼責,萬世貽譏,永沈惡趣者,奚啻天壤。故凡疫癘刀 兵,水旱飢饉,皆不忠不孝之招也。」呂洞賓自幼尋儒業,入道之後,又主張三教合一,殊途同歸。所以,他的道德教育思想與儒家十分相近。不同的是,儒家施孝 忠仁義之教,是為了正序明倫、流芳百世;呂洞賓宣揚忠孝仁義的目的卻在於延年益壽,得「道」成仙。呂洞賓提出道德教育和修養的方法,一是稱善、棄惡、改 過。他說,稱善「可以寡禍,可以致祥。」「不獨一身榮昌,子孫亦獲吉慶;不獨一家康泰,一裏盡得消殃。」「念於善,則屬陽明,其性入於輕清,此天堂之 路。」而且,他還認為「雖明丹理,不稱行動,損他利己,魔來塹靈。」學道之士「先須稱善功,善功多稱道緣通。」然而「天下之人,為善者少,作惡者多。」所 以,呂洞賓告誡一切世人,應當擺脫惡念,棄惡從善。不僅自己如此,而且還要教化他人,行善棄惡。他說:「行吾道者,如遇不善之人」,不能「乘人過失,指摘 瑕疵,恣肆譏訕,妄行詆識,表自己之長,暴揚人短」,而要「以德理化之」,「要柔以處之,和以接之」,「即彼汩沒已深,斫喪已甚,稔惡不悛,遽難感化者, 亦須善待之。」「積過則如丘山,積功則如勺水。生死權衡,一念轉輪。」但是,人也不能存心動果報之念,因為存心果報,就是「作不善之根」。他說:「如人行 一善,或十善百善,私心計曰:天其有以報我乎?如其不報,則以為作善無用矣,而作善之心輟。如人行一不善,或十不善,百不善,私心亦計之曰:天將有以報我 乎?如其無報,則以為作不善無傷矣,而悔過之心輟。」他還強調,「人孰無過,惟在知悔而善補。」「惟知有過,則宜速改。」「人但一心悔過自修,道不遠 矣。」「能改一過,即獲一善。」二是強調修「道」必須先修心,以保持天真自然的本性。心是精、氣、神的主宰,希賢希聖都不久乎此心。修心首先要「寡欲清 心,能知靜攝」,才可希冀長生不死,脫質成仙。其次,要內觀自省。「大凡作事,不必問人之是非,必要內省。」「上古神仙諸佛,也是人修得。」「明哲宜為效 法」。
       關於呂洞賓的日常生活,從其詩作中可以看出,「閑來無事玩青山,悶即街頭貨丹藥」,「起來旋點黃金賣,不使人間作孽錢」,點金合藥,以此為生。「木雕泥塑 靜中身,心境休沾一點塵」。「閉門清晝讀書罷,掃地焚香到日晡」,靠坐禪、讀書來度日。「綠酒醉眼閑日月,白蘋風定釣江湖」,「等閑倒盡十分酒,遇興高吟 一百篇」,以垂釣、飲酒、賦詩、作書自娛。此外又弈棋、舞劍、撫琴,這些都是士大夫所崇尚的,再加上道教的煉丹、佛教的坐禪,寄情物外,了絕塵緣,的確是 避亂全生的好辦法。宋徽宗的宣和內府藏有呂洞賓的草書作品。《宋史.陳摶傳》謂:「關西逸人呂洞賓,有劍術,年百餘歲,步履輕捷,頃刻數百里,數來摶齋 中。」後代傳說他能飛劍取人頭。呂洞賓精于道教之方術,並能以各種方術助善除惡,解人急難。他有度人之心,盡遊人間,而人不識。或做讀墨客,索價甚昂,沒 有人理他;或作傲士,忽然而來,又飄然而去,要等到他去後,人家方始知道是神仙,而懊惱之至。所以後代演變出許許多多關於呂洞賓為人醫病、救度窮人、懲除 惡人的故事,並把各種神仙方術,神仙故事,都附會到呂洞賓身上,使他成為道教中無所不能的神仙人物。從宋代起呂洞賓信仰形成後,被道俗共同奉為八仙之一, 且在八仙中最為著名。
       金元之間,全真道大興,崇奉呂洞賓為師祖,逐使呂祖廟、純陽宮遍及南北各地。芮城縣永樂鎮招賢裏系呂洞賓故里,被全真道視為祖庭之一。元初將呂公祠觀擴建 為規模宏大的大純陽萬壽宮,俗稱永樂宮。宮中純陽殿五十二幅壁畫為《純陽帝君新遊顯化圖》,即描繪呂氏作為神仙中人的一些「事跡」。
       呂洞賓多次受到封建統治者的詔封:1119年(北宋宣和元年),詔封為妙通真人;1269年(元至元六年),封為純陽演正警化真君;1310年(元至大三 年),加封為純陽演政警化孚佑帝君。同時被全真道推為北五祖之一。在全真道的道觀裏,大都有呂祖殿或祠,供奉呂洞賓。
       呂氏著作有《九真玉書》、《青山堂易說》、《指玄篇祕注》。《全唐詩》中有詩四卷。《道藏輯要》錄其詩作等。台灣著名學者南懷瑾稱呂洞賓為「革命神仙」, 贊賞他極力弘揚內丹派新道教,一改陳腐誤心性命的外丹舊教,可與「文起八代之衰」的韓文公相匹配。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    
 
 
 


 
     


本網頁由中華孚佑帝君雲端協會籌備處協作